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

一般危化品
更新时间:2024-01-05 16:17:22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结构式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结构式
常用名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 英文名 1,3,5,7-Cyclooctatetraene
CAS号 629-20-9 分子量 104.14900
密度 0.925 g/mL at 25 °C(lit.) 沸点 142-143 °C(lit.)
分子式 C8H8 熔点 −5-−3 °C(lit.)
MSDS N/A 闪点 72 °F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用途


【用途一】
环辛四烯没有苯系化合物的特性,是典型的不饱和烃。能与溴、氢卤酸等起加成反应,也能催化加氢生成环辛烷,易被氧化,并易聚合,用于制造合成纤维、染料、药物等。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名称

中文名 环辛四烯
英文名 [8]annulene
英文别名 更多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物理化学性质

密度 0.925 g/mL at 25 °C(lit.)
沸点 142-143 °C(lit.)
熔点 −5-−3 °C(lit.)
分子式 C8H8
分子量 104.14900
闪点 72 °F
精确质量 104.06300
LogP 2.22480
外观性状 无色至淡黄色液体
折射率 n20/D 1.537(lit.)
储存条件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人员。库温不宜超过37℃。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稳定性

1.稳定性 稳定

2.禁配物 强氧化剂、强酸、卤代烃、卤素

3.避免接触的条件 受热,接触空气

4.聚合危害 聚合

水溶解性 易溶于:乙醚,苯,乙醇
分子结构

1、摩尔折射率:35.30

2、摩尔体积(cm3/mol):115.1

3、等张比容(90.2K):285.8

4、表面张力(dyne/cm):38.0

5、介电常数(F/m):2.27

6、极化率(10-24cm3):13.99

计算化学

1.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无

2.氢键供体数量:0

3.氢键受体数量:0

4.可旋转化学键数量:0

5.互变异构体数量:无

6.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0

7.重原子数量:8

8.表面电荷:0

9.复杂度:86.4

10.同位素原子数量:0

11.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2.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13.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4

14.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15.共价键单元数量:1

更多

1.性状:无色至黄色液体

2.熔点(℃):-27

3.沸点(℃):142~143

4.相对密度(水=1):0.925

5.饱和蒸气压(kPa):1.05(25℃)

6.辛醇/水分配系数:3.08

7.闪点(℃):<22

8.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苯。

9.溶度参数(J·cm-3)0.5:18.669

10.van der Waals面积(cm2·mol-1):8.000×109

11.van der Waals体积(cm3·mol-1):64.480

12.气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4585.5

13.气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 :294.1

14.气相标准熵(J·mol-1·K-1) :327.09

15.气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366.1

16.气相标准热熔(J·mol-1·K-1):122.81

17.液相标准燃烧热(焓)(kJ·mol-1):-4545.92

18.液相标准声称热(焓)( kJ·mol-1):254.51

19.液相标准熵(J·mol-1·K-1) :220.29

20.液相标准生成自由能( kJ·mol-1):358.24

21.液相标准热熔(J·mol-1·K-1):185.18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MSDS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环辛四烯
化学品英文名称:
cyclooctatetraene
中文名称 2
1,3,5,7- 环辛四烯
英文名称 2
技术说明书编码:
299
CAS No.
629-20-9
分子式:
C8H8
分子量:
104.14
第二部分:成分 / 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环辛四烯
629-20-9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吸入、口服或经皮肤吸收对身体有害。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易燃,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灭火方法: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附或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 。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 / 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3)
,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无色至黄色液体。
pH
熔点 ( )
-27
沸点 ( )
142 143
相对密度 ( =1)
0.93
相对蒸气密度 ( 空气 =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 (kPa)
1.05(25 )
燃烧热 (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 )
无资料
临界压力 (MPa)
无资料
辛醇 / 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 )
22
引燃温度 ( )
无资料
爆炸上限 %(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 %(V/V)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丙酮、苯。
主要用途:
用于制合成纤维、染料和药物等 , 也广泛用于有机合成。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无资料

LC50
: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32028
UN 编号:
2358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217国务院发布)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化劳发 [1992] 677 )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 劳部发 423 ) 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 将该物质划为第 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
参考文献:
填表时间:
填表部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其他信息:
MSDS 修改日期: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毒性和生态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毒理学数据:

1.急性毒性 暂无资料

2.刺激性 暂无资料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生态学数据:

1.生态毒性 暂无资料

2.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3.非生物降解性 暂无资料

4.其他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应给予特别注意。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毒性英文版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安全信息

危害码 (欧洲) Xn,Xi
风险声明 (欧洲) R10
安全声明 (欧洲) S26-S62
危险品运输编码 UN 2358 3/PG 2
WGK德国 3
RTECS号 GY0175600
包装等级 II
危险类别 3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合成线路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制备

1911年德国化学家R·威尔施泰特用伪石榴碱作原料制得环辛四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化学家J·W·雷佩发现4个乙炔分子在氰化镍存在及加压下发生环化反应,生成环辛四烯,并用于大量制备。

 1,3,5,7-环辛四烯(含稳定剂HQ)英文别名

MFCD00004161
1,3,5,7-Cyclooctatetraene
cyclooctatetraene
EINECS 211-080-3